举报须知

更新时间:2021-09-08 08:32:00

点击次数:7677

按照“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”原则,中共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受理以下问题:

对丰矿集团所属各单位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、控告;依法应由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;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,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;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。

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如实反映问题,不得虚构、夸大、捏造事实,对于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、陷害,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问题:

电话:0795-6688312

邮箱:fengkuangjiwei2021@163.com

地址:丰城市上塘镇建设大道东路丰矿集团纪检监察部

邮编:331141